1、居民电价标准 A.居民一户一表电价 基本部分: 非峰谷电价用户每千瓦时0.538元 峰谷电价用户高峰电价每千瓦时0.568元(时段8:00-22:00) 峰谷电价用户低谷电价每千瓦时0.288元(时段22:00-次日8:00) 阶梯部分:月用电量低于50千瓦时(含50千瓦时)部分,按基本部分收费;月用电量在51千瓦时至200千瓦时(含200千瓦时)部分,每千瓦时加价0.03元;月用电量超过200千瓦时部分,每 千瓦时加价0.10元。 B、居民合表和其他执行居民电价 不满1千伏供电的,每千瓦时0.558元; 1-10千伏及以上供电的,每千瓦时0.538元。 2、居民电费计算举例 ●假定A用户为不执行峰谷电价一户一表用户,每月抄表结算,抄见总电量为400千瓦时,则该用户的电费计算如下: 基本部分:400千瓦时×0.538元/千瓦时=215.20元 阶梯部分:(200-50)千瓦时×0.03元/千瓦时+(400-200)千瓦时×0.10元/千瓦时=24.50元 合计电费:215.20+24.50=239.70元 *假定B用户为不执行峰谷电价一户一表用户,隔月抄表结算,抄见总电量为500千瓦时,则该用户的电费计算如下: 基本部分:500千瓦时×0.538元/千瓦时=269元 阶梯部分:(400-100)千瓦时×0.03元/千瓦时+(500-400)千瓦时×0.10元/千瓦时=19元 合计电费:269+22=288元 *假定C用户为执行峰谷电价一户一表用户,隔月抄表结算,抄见总电量为750千瓦时,其中峰电量为450千瓦时,谷电量为300千瓦时,则该用户的电费计算如下: 基本部分:450千瓦时×0.568元/千瓦时+300千瓦时×0.288元/千瓦时=342元 阶梯部分:(400-100)千瓦时×0.03元/千瓦时+(750-400)千瓦时×0.10元/千瓦时=44元 合计电费:342+44=386元 *假定D用户为不满1千伏供电的合表用户,每月抄表结算,抄见总电量为5000千瓦时,则该用户的电费计算如下: 合计电费:5000千瓦时×0.558元/千瓦时=2790元